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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课改深化:由谁来推动制度变革

更新时间:2012-2-26


  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7日第5版刊出的《制度变革是高中课改的应有之义》一文中提出课改到了制度变革的攻坚阶段的观点。新课程实施已有若干年,从课程理念的普及到课程的感性尝试,再到探索后的反观,积累了很多经验,也遇到诸多难题。而现在则到了整合成果、建章立制、回归理性的时候。只有这样,才能把课改引向更高阶段和更深层次。

 前不久,在一个有关新课程实施的教师座谈会上,一位教师提出了一个似乎过时的问题:“课改究竟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按理说,这个课改之初的疑问,随着若干年的实践,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但透过这个问题可以揣摩出一线教育工作者当前的普遍心态。

 一是焦虑,教师们在一段时间内已经作了各种探索尝试,但效果不尽如人意,不自觉地自我否定。二是期待,各种各样的实践经验扑面而来,孰好孰坏,期待上级主管部门或专家的引领。三是观念,即认定课改是领导部门或研究部门的事,如何进行需要上级部门的部署。我们不妨把这样的心态看作是对制度变革的呼唤。

 制度变革由谁来实施?由国家教育领导机构统一研制?由地方主管部门各显神通?还是由学校和教师自主建设?这里有认识上的误区。基层的学校和教师可能等待自上而下的研制、部署,上级部门可能期望自下而上的实践、归纳。笔者认为,无论从制度多样性和多层次的形态上看,还是从制度的形成过程、实施以及完善上看,都应该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有自上而下的贯彻,也要有自下而上的建构,还要有持续不断的优化。它涉及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涉及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涉及到学校和教师,涉及到高等院校乃至全社会的努力。

 首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建立课改的中期推进制度。课改不仅仅是课程改革,也不仅仅是考试改革。现在主体课程的设置、课标的制订都已到位,高考考试制度和高校录取制度的改革也在逐步进行。如果说课程和课标是“凤头”,高考和录取制度是“豹尾”,那么现在欠缺的是“中肚”,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丰富多彩的宏观方略。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切实的措施,形成课程实施的基本规范,并增强制度的践行力度,促进准则成为习惯。课改推动是一个艰巨复杂的任务,很多基层教育工作者遭遇了课改的种种困扰,特别期望上级强势的推进措施。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更多的学生考上更好的学校,这种追求没有错,但也不要忘记坚持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是国家的根本需要,对三个面向的教育方针也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其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把课改提到制度层面,按步推进。其职责在于监督落实国家教育政策、调度和优化课改资源、主动反馈基层教改信息,建立地方新课程制度。应更新管理内容,建立与新课程同步的规章。高中新课程在江苏省正式实验3年,但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功能、方式未变,评价学校的细则与以往并无二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在职称、学科骨干评选中无相应系列,教师在9门高考学科之外的劳动得不到承认。建议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像重视高考命题中的新增内容那样重视新增课程,研制适合课程更新、教学方式变化的项目管理制度。但不能越俎代庖,替代学校工作,去制订单一的选科、选学模式,人为地限制学生。

 应明晰质量概念,重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引导学校全面实现教育目标,走健康发展之路。教学质量是什么?不是生产的数量多而是品质高。现在教育上所谓的质量实际上是“教学数量”,高考录取人数常常被作为教育教学质量的唯一象征,而根本不谈教育教学过程的愉快程度、方法的效率高低、素质是否提升这些真正的教学质量指标。

 应严肃法纪法规,完善执行制度和监督制度。只要对一些学校的行为略作思考,便不难看到有些学校依法治教意识淡薄,学校可以随意更改作息时间,拼命向两头延伸,一天能排上13到15节课,学生每天休息时间只有五六个小时,白天学生“站着都能睡着”。教师不自觉地形成扩张式的教学模式,不是思考如何精教乐学,而是企图通过挤压科外和课外时间来达到教学效果,在教学时一味地机械训练,把教育变成简单劳动,把学习变成机械堆积。

 再其次,学校应该着眼于课程实施和再开发、课堂教学的改进、校本教研方式创新,由实践到理论,构建校本新课程制度。

 实施国家课程远远不止方案的照搬、课时的分解、学段的安排、学科间的调配、选修的设计和指导等,而需要在不违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学科实际、学生实际区别处理,构建适合自身的实施范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校本选修课程在时空上占比例不大,但内涵极为丰富,这些课程的开发对于师生和学校的提升有着极大的作用,学校应该积极探索,形成各自独特的课程制度。

 课改要体现出课堂的改变,课堂改变的核心是教法和学法的转变,教法和学法又是多元的。学校不应预设或确立大一统的课堂教学结构和模式,而应该让教师、学生积极实践,形成教师扮演不同角色、学生多样化地自主学习的教学生态,这样的生态可称为校本的课堂教学制度。

 校本教研是新课程实施中教师的必由之路,校本教研制度既是教师行为的保障,也是新课程的应有成果之一。校本教研制度强调贴近教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引导教师思考身边的问题,解决现实的困难。校本教研制度一定要面向全体教师,新课程带来的课题覆盖教育教学的各个层面和角落,每个教师都会面临难题,应该倡导“ 大众教研、大众科研”。校本教研制度重在创新,专业研究规训在学校是没有生长土壤的,研究型备课、教育教学反思、微型课题研究、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都是朴实又普适的教研方式。引导教师说自己的故事、讲自己的道理,紧扣教育教学的研究制度才是有生命力的制度。

 最后,从深层次上说,高等院校和社会人事部门也在左右课改。高校选拔什么样的人?社会录用什么样的人?对中学教育有着直接的指引作用。这种需求,虽然不能改变学生竞争的程度,但可以影响学生发展的方向。其实,课改的主要指向也是如此。高校一方面要大刀阔斧地变革选拔制度,另一方面也要彻底地改革自身教育方式。社会应革新人才观,确立基于“实践水平、创新能力、素质全面”的用人制度,使具有优良素质的人才有用武之地,以此来引导各类学校选拔人才的机制和学生及家长的努力。

 制度的建立是新课程实验的升级。变革是曲折的,课改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何况制度不是单纯的文本,而是教育公认的行为规范,是新课程各种操作机制的集合。因此,制度建设是一种思想更新另一种思想、一种行为替代另一种行为的过程。只有认清形势,及时采取变革措施,上下步调一致,理论与实践并举,才能有效化解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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