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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支教当处罚太荒谬

更新时间:2017-2-16 13:47:57


据报道,山东泰安肥城市实验小学一男教师被指上班期间频繁电话骚扰学生的母亲,并多次在工作时间约该家长开房。后来,校方称已经下发对当事教师的处分决定,安排其到偏远乡镇支教2年。

作为一名教师,居然会去骚扰学生的母亲,如此违背师德的行为,当然需要对其进行严厉处分。但从学校对该教师的处罚内容来看,有一条似乎格外刺眼,那便是“安排其到偏远乡镇进行支教2年”,换句话说,在涉事校方的认知中,支教完全被认定成了一种处罚手段,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众所周知,去偏远地区支教,本身是一种光荣的行为,而且对相关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或许更高,毕竟教师面对的不仅是支教地区物质条件的窘迫,而且对于在贫困环境下长大的孩子而言,他们需要得到更好、更多且更有针对性的关爱。支教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够胜任的。在此语境下,有关学校却将支教当作一种处罚手段,这何止是草率?说这是对乡村教育事业的亵渎也不为过。要知道,作为一名本身就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是否适合继续从事教育工作,都需要进行认真讨论,如今还被派到偏远贫困地区支教,这对当地的校园风气来说,会有积极影响吗?

更值得一提的是,当下不少甘愿扎根农村的乡村教师,本身也是把支教当做一项神圣事业来做的,他们领着微薄的薪水,但却凭借着荣誉感和责任感坚持了下去,为农村教育奉献自我。但这种把支教当做处罚手段的逻辑,无疑起着极坏的示范作用。试问,本该是一种荣耀的职业,但在别人眼里却成为了一种处罚,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恐怕要远大于某个师德问题教师的具体行为本身。把支教当做处罚手段,是对支教的误解,更是对乡村教师和农村教育事业的不负责任。

(作者:张松超,系在读研究生)

《中国教育报》2017年01月1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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